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合同和附件冲突时,要依据签订时间先后来判断。合同签订在先,附件签订在后的,视为附件是对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以附件的内容为准。如果附件在先或者...
合同和附件冲突时,要依据签订时间先后来判断。合同签订在先,附件签订在后的,视为附件是对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以附件的内容为准。如果附件在先或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冲突时,在一般情形下,以补充协议为准。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以补充协议为准。因为补充协议可以视为合同双方主体对合同的变更协商一致了,不过这个新的约定一定要明确约定,不能模棱两可。补充协议中一般都会在尾部写明“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值得注意的是,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自觉防止利益冲突。本条例所称利益冲突,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其职务所代表或者维护的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之间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本条例所称利益,包括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是指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期权、债权等其他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非财产性利益是指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人事任免、奖惩、执法裁量、司法裁判等方面谋取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5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4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