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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题,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
申请婚姻无效后悔了不能撤回,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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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一)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二)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现实中,并不是当事人认为婚姻无效就是成立的,此时需要经过专业机构的认定宣告之后,我们才能认定一段婚姻是无效的。至于属于无效婚姻的情况,上文已经做出了介绍,具体包括四种情况。要是各位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被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是商标权人申请注册后,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的一年至届满后的六个月的延展期间不进行商标续展的,是可以视为其至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就属于是无效商标,但是他人是不能立即就该商标进行申请注册的,必须年满一年才可以。
当婚姻有下列四种情形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另外,《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通过上文的介绍,您可以知道,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此外,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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