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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经营地址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身份证明和经营木材合法来源...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林业行政部门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林业工作。乡(镇,下同)林业工作站负责本乡林业工作。未设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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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一)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不清或者有争议的;(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采伐的;(三)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林木的;(四)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或者不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的;(五)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森林的主导利用方向和生产经营目的,将森林资源划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对商品林和公益林实行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
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护林,大力造林,育采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应当科学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改善生态环境,发挥森林资源的多种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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