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1、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2、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者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者街道办计生办是否需要,各地情况不一)。
处理条件1、广西区内依法结婚要求生第一个孩子的夫妇。2、怀孕3个月内向妇女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事务所或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处理资料1、《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申请书1份2、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明书.夫妻双方所属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发行的夫妻结婚和收养状况证明书1份3、夫妻合影的1英寸彩色照片1张。处理流程1、怀孕3个月内准备上述处理资料2、当事人双方持上述处理资料到女性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事务所或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6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21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