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民办理户口,应到公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应当将各类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严格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列举的三种注销情形,向基派出所提供相应材料,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政策依据:《国务院办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派出所不给上户口,要其说明情况,通常上户口按照以下程序和手续办理: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一)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三)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四)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派出所把户口打印掉了,可以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重新办理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可以注”销“当事人的户口的,派出所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冻”结“该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可以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当事人的居住地与户籍地,可以不同; 2、当事人的常住户口被“注”销的: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对应的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等; 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恢复户口登记,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6人已浏览
677人已浏览
511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