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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起诉离婚法院将受理。《民法典》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起诉离婚。除非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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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的材料到法院应该是会受理的,诉讼离婚的材料a、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准备三份,一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交给对方当事人,还有一份你需要自己保留,以便在开庭时所用。b、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c、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d、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我去年跟老公闹矛盾,年初我去法院起诉离婚,也立案了。但立案后,老公父母劝我不要离婚,老公也表示悔改。最终我去法院撤诉了。但撤诉后没半个月,老公不知悔改。我又想起诉。请问离婚撤诉半年内再诉,法院会受理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尽管法条规定的是“可比照”而非“应比照”,理论上讲也有可能受理。但实践中,一般都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上述规定,除了离婚案件需要有新情况、新理由并受六个月的期限限制处,其他案件的撤诉,是可以重新起诉的,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法院就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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