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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父母购房赠与也无约定的视为共同财产。1,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
1、婚后父母购买的房屋,如果只登记了子女一方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房屋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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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其他相反的约定,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若是一方父母只出了一部分购房款,剩余房款是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且由小夫妻共同还贷,房子应该归登记方所有,并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如果有房产分割情况发生,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需要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产权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婚前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房屋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4、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父母的出资购房行为可以视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因为在双方尚无婚姻关系时,即使双方是为了结婚的目的而购房,毕竟能否结婚仍有变数 5、婚前由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也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一、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3、《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二、房产证更名方式有哪些在房产证上增加别人的名字,也就是增加这所房子的共有权人,有三种方式:买卖、赠与和析产登记。所谓析产登记,指原本为一个人所有的房产,后平均分割变成两人或多人所有,是较多适用于夫妻配偶增加房屋共有权人的方式。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需先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然后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结婚证到交易大厅办理加名业务。一般结婚后父母给的房子有多种情况,就包括父母暂时给子女进行居住使用,还有就是直接将房子赠送给子女。在不同的情况下,对房子性质的认定是不一样的。其中如果是赠送给子女夫妻的,那就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要是单独指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话,则就是属于其个人财产。
1、婚前由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父母购买,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可以按照普通共有处理。 3、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是个人财产。 4、婚后由一方父母购买,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可以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5、父母购房后,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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