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和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向人事、监察部门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也可以将有关人员违法的事实材料直接转送人事、监察部门处理;接受转送的人事、监察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转送的行政复议机构。
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14人已浏览
1,850人已浏览
3,147人已浏览
3,6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