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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离婚诉讼应当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思外,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除下列情况...
1、夫妻双方对去法院、或是民政部门办理离婚事宜的方式选择。 2、决定方作为原告,去本辖区基层法院领取文书底稿,起草起诉状。 3、准备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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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应当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我国法律对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一、《》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注: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怀孕期间,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在女方怀孕、哺乳、终止妊娠期间一般不得提出离婚,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除外。根据对现实情况的考量以及对妇女儿童的利益保护,我国对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具有一定的合理限制。 女方符合起诉离婚条件的,可以到男方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如下: 1、当事人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2、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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