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执行判决滥用职权罪的处罚: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
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徇私枉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编辑根据刑法第399条第3款(《刑法修正案(四)》第8条)之规定: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第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399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加重处罚事由犯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而致使当事人或者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 5、贪赃枉法的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行为而又有受贿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是对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与受贿罪之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的规定。在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财物以后,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又触犯了滥用执行判决、裁定职权罪,在刑法理论上是牵连犯。根据刑法第399条第4款的规定,对于这种牵连犯,应当采取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大家还应该要注意的是这个罪和徇私罪是不一样的。在本质上说徇私是行政方面的然而这个滥用职权是在民事方面的。着两个罪行的后果还有相关的处罚也是不同的。
关于滥用职权罪的罪过形式,学术上有以下几种观点: 1、故意论。刑法学界通说认为,滥用职权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其具体内容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2、过失论。若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滥用职权行为会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放任重大损失发生,法律只规定其法定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显然不符合立法精神。 3、间接故意与过失论。我国刑法对罪过心理的鉴定标准采用的是结果说。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人对滥用职权行为是故意,对于滥用职权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则有可能是过失。
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如下: 1、造成伤亡达到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九人以上,或者轻伤二十七人以上,或者重伤六人、轻伤九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轻伤十八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