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一条明确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在缴纳相关税务的时候,我们要按照税务的一个缴纳的标准来进行缴纳。
营改增后,购进固定资产的增值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不在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固定资产必要的支出。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等义务。对于这些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按照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相关固定资产成本。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应当按照油气资产的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相关油气资产成本。在固定资产或油气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为进项税,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或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产,自取得之日起2年从销项税中扣除,第一年扣除比例为60%,第二年扣除比例为40%.融资租赁的房地产和在施工现场建造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进项税不适用上述两年扣除的规定。摩托车、汽车、游艇,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允许从销项税中扣除。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按照规定扣除增值税的,从销项税中扣除的进项税额为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扣除进项税额的,应当具有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信息不完整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人已浏览
41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