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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并不等同于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一般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各自承担一半的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
按照广东的保险惯例,只有车损的,只要各方有责任,都是各自保险公司赔付给自己的投保人。 你的个案,交警不可以划分各自维修费。因为损失有差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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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被交警认定为同责的的方式,按照现行的大多娄情况下,事故的双方用通俗的说法,是这样完成赔偿的:一是,双方均是机动车辆的: 1.双方均购有双险的:在交强险限额赔偿的范围内,对于对方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的双方的损失的总和,再在商业险中按照各自承担50%的比例,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2.双方只有交强险的:在交强险限额赔偿的范围内,对于对方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的双方的损失的总和,再在商业险中按照各自承担50%的比例,由双方各自进行赔偿。二是,一方为机动车辆,一方为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的:则在由机动车方在交强险限额赔偿的范围内,对于对方进行赔偿后;不足部分的双方的损失的总和,再按照同责划定的,各自承担50%的比例。机动车方有三者险的,则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车辆超载,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载而定。按照保监会原颁发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中的第25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道路 交通管理条例》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不履行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由于没有明确超载和保险事故的因果关系,又没有将因超载而发生的事故列为责任免除的范围,因此发生了不少保险纠纷。超载可以拒赔,但超载并不是一个可以拒赔的万能理由。若是行人违规在先,事故主要责任方是为了避让行人才导致事故发生。超载不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只要是,不管你是无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工伤保险待遇都是一样的。中,对于对方已经赔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就不赔了。但是工伤三金你还是能够获得赔偿的。导致的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双重赔偿并不是两类赔偿相加,如何赔偿,法律没有统一规定,而要看当地的规定,很多地方是差额赔偿,就是说先按交通事故赔偿处理,额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其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是伤者得到肇事方赔偿后,要做一些扣除,如医疗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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