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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雇,但是必须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具备法定的理由,否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
如果签了2006年1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的合同,只能认为部分有效,而2006年1月1日到2006年4月30日这部分是没有意义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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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雇,但是必须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具备法定的理由,否则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2、辞退员工要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的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 3、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约定不能解除合同无效。民法典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有雇佣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一定要主动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执意不肯签,他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督促其签订。 签订劳动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劳动合同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因为这些文件涉及到农民工多方面的权益,当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农民工应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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