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不服裁判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当事人不服裁判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增加诉讼请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所以,在第二次庭审时,原告可以要求增加诉讼请求,但增加的诉讼请求应与本案有关联,如果是因与被告的另外的法律关系而引起的诉讼请求,则原告应该另行起诉而不是增加诉讼请求(法院同意合并审理的除外)。另外,如果原告是在第二次庭审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的,如果被告要求答辩期的,则法院应该另行给被告答辩期,等被告答辩期满后再安排再次开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上述情形应该是二审法院不支持当事人的上诉,当事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故驳回上诉请求。 一、《民诉法》对处理上诉案件的规定: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民诉法》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1、二审提出新的诉讼请求,原则上二审法院是不受理的。 2、具体原因如下: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2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39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