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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抚养人生活费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交强险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
按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死亡人的被扶养人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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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根据被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未成年人计算至18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是6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五年计算。被抚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和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被扶养人中有数人的累计赔偿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主张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应符合一定条件。最基本的前提之一是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如未成年人、60岁以上的。1、根据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工伤保险条例》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元%其他亲属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赡养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九项被抚养人生活费按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不满18周岁的,生活费计算到18周岁。被抚养人没有劳动能力的,生活费计算20年,但50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抚养费少计一年,但生活费计算年限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0岁以上的,抚养费只计五年。
不对! 请上诉!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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