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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
现在经侦立案侦查期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限是指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时限a、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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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经侦立案侦查期限,一般所说的侦查时限是指的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时限a、采取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是从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第二天开始这一年时间内结案或者一年的时限到后必须解除。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刑事案件逮捕的期限是多长, 1、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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