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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两年: (1)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和抵制执行; (2)通过虚假诉讼、虚假...
执行老赖被法院列入黑名单有以下后果:法院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公布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而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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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几项规定》第十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将其相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删除:(一)全部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的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执行。
企业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主体,一旦被列入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就是我们常说的信用信息黑名单。对会对自己的发展产生很多不利影响,那么企业如何从征信黑名单中消除呢?作为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企业要想删除不值得信赖的执行人名单,需要执行法院判决,执行后法院会删除名单。具体执行情况包括:(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执行的义务;(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完成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四)执行程序终止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者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暂停不可信执行人的执行;(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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