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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该代理人的...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独资变更经营范围的资料如下: 1、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定; 3、提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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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变更经营范围的资料有: 1、出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决定; 3、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该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者的委托书、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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