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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江苏省网上诈骗立案数额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江苏诈骗罪立案标准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三千元即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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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再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确定我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江苏省诈骗3000元立案侦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诈骗他人公私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的,就可以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在经济情况不同的地区,由于允许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因此可能出现在不同的地区,对诈骗罪的数额要求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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