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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儿童,儿童属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构成虐待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虐待儿童致其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
虐待儿童属于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纠纷,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那么,虐待儿童如何取证? 目前,刑法只规定了虐待罪,虐待儿童的,构成虐待罪。如果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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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虐待行为且达到情节恶劣。 2.这里所说的“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3.虐待行为有别于偶尔打骂或者偶尔的体罚行为的明显特点是:经常甚至一贯进行的,具有相对连续性。 4.这里所说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非家庭成员间的虐待行为,不构成本罪。 5.根据法律的规定,虐待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才能构成犯罪。可以说“情节恶劣”,是本罪的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 6.情节恶劣,指虐待的动机卑鄙、手段凶残;虐待年老、年幼、病残的家庭成员;或者长期虐待、屡教不改的等等。 7.“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经常地受到虐待,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导致死亡,或者不堪忍受而自杀。 8.实践中应当注意:如果行为人是故意要致使被害人重伤或者死亡,而采取长期虐待的方式来实现其犯罪目的的,不应按虐待罪来进行处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应依照本法关于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9.虐待家庭成员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也就是说对于犯虐待罪,在没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情况下,只有被害人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的才处理,被害人不控告的,司法机关不能主动受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被害人受强制或者威吓而无法告诉的,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10.但是,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11.与遗弃罪一样,虐待罪的立案标准中也是要求行为人的虐待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会被立案侦查。同时,一般的虐待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但如果虐待行为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就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虐待儿童构成犯罪的,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父母虐待孩子、子女虐待老人或者养老院、幼儿园等机构虐待老人、儿童的,都属于犯罪行为,将被判决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虐待他人都是违法的,子女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微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情节恶劣构成虐待罪,父母会受到刑事处罚。 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没有造成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一般属于告诉才处理,所以当事人要自己去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根据《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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