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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和间接代理区别如下: 新计划图的主体为经批准有权从事行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或相关组织,间接代理中主体没有资格限制;行纪合同是有偿的,...
中介合同中介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纪律合同中的纪律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具体法律行为,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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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适用范围不同。与纪律合同有关的事务仅限于购买、销售、销售,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是民事活动除特定当事人外必须处理的民事活动。其次,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在纪律合同中,纪律师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委托人没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但委托合同中的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委托人和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直接有效。然后,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纪律合同的纪律师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以介入交易活动,但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的指示权内工作,始终受到委托人意志的控制。最后,有偿性不同。纪律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者的区别如下: 1、适用范围不同。 行纪合同涉及的事务仅限于购、销和寄售,而委托合同涉及的事务是民事活动中除必须由特定当事人处理以外的民事活动。 2、委托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提供服务的活动方式不同。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活动,而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指示权限内从事工作,始终受委托人意志的控制。 4、有偿性不同。 行纪合同必然是有偿合同,而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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