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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主不愿垫付的话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并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当抢救费用超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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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撞了对方不垫付医药费的话可以联系定责的交警,由交警部门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材料请求垫付医疗费用;并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医院对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有救治的义务,医院不能因伤者未及时支付医疗费用就拒绝或拖延救治。保存手头的各种资料,避免后期诉讼被动。另外,负责人不赔偿相关费用的,伤员家属可以起诉对方承担医疗费、过劳费、看护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1、医疗费用:根据医院对当事人交通事故伤害治疗所需的费用计算,支付证明书。结束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治疗所需的费用支付。2、错误劳动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错误劳动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比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高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的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员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错误劳动费的规定计算的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葬礼费用: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葬礼费用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于不满16岁的人,年龄每1岁减少1年的7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也不少于5年。9、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在死者生前或残疾人失去劳动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制,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的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对未满16岁的人抚养到16岁。没有劳动力的人养育了20年,50岁以上的人,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少10年以上的70岁以上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出差住宿标准证书支付。
一、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死亡的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综上所述。
在肇事者不予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下,需要受害人自己垫付,保留好票据,之后起诉至法院主张权利。 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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