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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嫌疑犯、被告人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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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退钱不算是犯罪中止。套路贷一般会被定性为诈骗罪,诈骗后退回赃款不算犯罪中止,应当属于犯罪既遂,退钱应当算积极退赃情节。
司法实践中,套路贷常被列入诈骗罪的范畴。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 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制造民间借贷的假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以及恶意垒高借款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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