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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可以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重新申请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
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不注意事故处理各阶段的时间限制,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怎么确定呢?要确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首先要确定交通事故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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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重新鉴定。 2、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四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对交通事故中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对鉴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再收到伤残鉴定结论之日后三日内,申请重新伤残鉴定。如果经县级以上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以重新进行伤残鉴定。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评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评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如何评定的相关介绍,在我国的交通案件当事人受到交通案件受害的,可以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自身的相关伤害进行相关的鉴定。按照这类鉴定情况,对自身的实际损失和身体伤害进行相应的赔偿,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相应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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