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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
在内地结婚的,结婚证即证明,结婚证遗失的,可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的民政局补办或者开具相应证明。如果是在香港登记的,需要香港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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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东在线消息 7月10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结婚证丢了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网上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律师:每个法院的立案要求不太一样。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再调一份婚姻登记情况,它的效力和结婚证的效力一样。如果婚姻登记处现在不开具该证明,你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一份户籍证明,前提是您们俩人的户口在同一个户口本上。再到村或居委会开具证明。 律师:持身份证、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应该可以开具婚姻证明,然后到法院起诉。 律师:建议你可持身份证到婚姻登记开出婚姻关系证明后,到法院起诉。
【法律意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1、办理离婚结婚证丢了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去原登记机关核查相应的登记档案,再办理离婚手续。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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