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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2、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3、附加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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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在第三章中规定了刑罚的种类。在其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有两大类,即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2)拘役。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1)罚金。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1、五种主刑,由轻到重依次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2、三种附加刑,由轻到重依次是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此外对犯罪的外国人还规定了驱逐出境这种特殊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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