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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红豆杉会被判刑,挖红豆杉涉嫌非法采伐,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
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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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遂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作出以上判决。即只要发生非法采伐就可能构罪,2株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
根据您的描述提供分析如下,供参考: 1.红豆杉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因其为珍贵的药材树种和良好的工艺、家具制作树材而一直为不法份子所觊觎。我国法律规定,凡非法采挖、砍伐、收购、贩卖红豆杉树蔸及其原木均属违法行为。野生红豆杉及其制品属于禁止贸易的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18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第24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第28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人工种植的红豆杉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等。 3.对于红豆杉制品,如果是野生红豆杉制品是被禁止的,对于人工种植红豆杉制品,则要看该木材是否经过审批。 4.您朋友店里及邻居店里的工艺品已被扣押,建议配合扣押人员的调查,对于该工艺品木材的来源也会进行调查的。至于构不构成犯罪,要结合调查的情况及您朋友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来认定的。如果构成犯罪,这些工艺品会被没收,还会结合工艺品的体积大小、木材来源等认定。根据国家关于国家保护植物的相关规定来看,并不能说已过追诉的时效。关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的规定如下:(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株以上或者毁坏珍贵树木致使珍贵树木死亡三株以上的;非法采伐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的;为首组织、策划、指挥非法采伐或者毁坏珍贵树木的。遂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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