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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车祸赔偿标准是 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
首先赔偿是按责任赔偿,如果是全责,就应当全部赔偿,如果主责,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超出部分,对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你承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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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三)路权原则路权原则即各行其道原则.《》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各行其道原则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证,是交通参与者参与交通的基本原则。(四)安全原则合理避让原则。交通事故的形态千变万化,事故原因多种多样,交通参与者在享受通行权利的同时,如遇他人侵犯己方的合法通行权,必须做到合理避让,主动承担维护安全的义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应怎样分析双方的行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事故责任的划分,先确定一方已违反了通行规定,后分析另一方如何处置,再以事故发生时双方是否尽到了安全义务来衡量双方行为的作用并划分责任。
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的违规行为主要为闯红灯、与机动车抢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违规载货载人等。这些违规行为的存在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管,电动车交通违法得不到有效治理,另一方面是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从而电动车交通违法俨然成为一种常态。 电动车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伤财损后,电动车车祸伤亡赔偿,由于驾驶人本身多为经济能力较弱的群体,自身赔偿能力较差,且现有法律只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交强险”,但对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规定。所以造成机动车方索赔难的问题。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由于不扫驾驶员会有违章行为,故此在现实生活之中,交通肇事的现象还是比较常见的,此时并不是所有的事故涉案驾驶员都是责任主体,对于那些没有责任,但是又因为事故受伤的受害方,若因为该事故的发生,导致无法上班,那么肇事者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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