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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需要受伤经过陈述、、复印件、在场工友证明、诊疗资料等等...
强戒所是国家财政支出的,食宿相关费用都不需要缴纳,只是个人需要购买生活用品零食这些,每一个月二三百就可以了,多了反而助长恶习陋习,不利于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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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的条件: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送强戒所一个月后,本人会电话或者信件告诉家人探视会见时间要求的,朋友无法探视,需要找关系办理才行
如果是强制戒毒的,不适用“监外执行”。因为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刑事处罚。《戒毒条例》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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