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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 (1)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没有依法送达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没有依法将罪犯交付执行,没有依法告...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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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条件。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未减刑的,不能适用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 二是限制条件。 1、因怀孕或哺乳婴儿而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出具证明。
管制和监外执行不需要个人申请。管制为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管制,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决;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
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再收监执行的问题。而监外执行则是为了解决犯罪分子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妨碍在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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