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有自首、立功、坦白的,量刑时,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第374条是走私、贩卖、运输、。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这几种情况。所谓的,是指行为人的确持有毒品,但是究竟是用来干什么,无法查明,这个时候,就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公安人员在街上发现贩卖毒品的甲,而后又在甲的住所搜查出海洛因50g,这个时候50g的毒品就应当算做贩卖的重量。但是,如果甲是在街上贩卖枪支弹药,被警察搜查住所,发现了海洛因50g,但甲硬说是捡到的,或者自己吸食的,那么,在公安机关无法查明甲的毒品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情况下,就是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所以,《刑法》第347条只是针对贩卖,走私,制造,运输毒品进行的处罚。对于非法持有毒品,应当按照348条定罪量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9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