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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非劳动经济纠纷不服裁定,只有三项,可以去二审法院上诉。 1、不予以受理案件;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的。 【2】根据是《民...
以下是对对于仲裁的上诉状问题的详细解答 不可以的,仲裁有一个特点就是“一裁终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可以上诉,当事人也不能就同一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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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 2、诉讼请求; 3、事实与理由。起诉状上不必写清具体证据,如果您有证据提交可以直接提交证据。之前已经仲裁过的证据需要到法院重新提交。
法定代表人:杨XX。 被上诉人:上海市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上海市某区浦东大道141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庄某华,局长。 诉讼请求 1、撤销某区人民法院(2013)浦行初字第X号行政判决书; 2、撤销被上诉人于2013年3月29日作出的浦人社认结(2013)字第X号工伤认定书; 上诉理由 就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争议焦点--职工参加完公司年夜饭回家途中是否属于下班途中这一问题,一审判决认为,年夜饭作为公司组织员工参加的集体活动,与工作存在紧密联系,是工作的合理延伸,T某某在参加上诉人组织的年夜饭后回家途中应属于下班途中。遂据此维持了被上诉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但上诉人认为,参加完年夜饭回家途中不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指的下班途中。具体理由如下: —————— —————— 综上,上诉人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故提出上诉,望判如所请! 上诉人: 20XX年10月日 附:1、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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