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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约定合同履行地管辖也有法律效力。有约定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参照下列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1、劳动合同约定管辖地,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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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管辖约定是属于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此时此条款是继续有效的。如果管辖约定是属于合同中与其他条款有关联的争议解决方法,此时此条款是无效的。依据的条款是“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合同终止的,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实践中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约定标的物的数量、价款以及债务如何履行、履行期限等有关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当时往往会忽略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当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答复如下: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的履行地按下列原则确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5、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供电、水、气、热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6、证券回购合同,凡在交易场所内进行的证券回购业务,最初付款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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