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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定,未满十六周岁可领身份证,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扩大了申领和发放身份证的范围。1...
可以办理身份证。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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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条件和材料各地有所区别,建议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1、不能: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第7条、10条的规定,当事人首次申请领取身份证的,只能在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不能异地受理; 2、当事人未年满16周岁的,应该由监护人(父母)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原件,陪同当事人申请领取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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