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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量刑:侵犯商业秘密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侵犯商业秘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或者获得的商业秘密,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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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起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侵犯商业秘密的,应当立案: 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2、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 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本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等商业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新量刑标准如下: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商业秘密的。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 造成商业秘密权利人破产的; 4、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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