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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发生的房产纠纷法院判断如何执行?

2021-11-25
面对房地产纠纷,很多人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有些房地产纠纷法院的份额可能是一人一半,而房子只有一套。这个时候怎么执行第一,双方可以协商按份额共同持有产权,租金和销售费一人一半;二、双方可以协商一方取得全部房产,但向对方支付一半房价,对方放弃一半房产份额。执行包括以下原则:1、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利益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照顾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院不仅要采取强制措施,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更多的思想教育,以促进其自动履行。3、协助执行原则。人民法院程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的,应当依法向其发出协助执行的通知。根据《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房地产权利的,可以双方或者单方向房地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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