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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日前印发的《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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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有一个情况,我和我男朋友是分手以后又和好的,当时分手时作为感情的一种保证,他打给我十万元作为以后购房的款项(因为那时我们已经在谈论买房结婚的事了)。之后因为我的直系亲属在房产公司工作,可以拿到购房的优惠政策,故交首付、签合同都是我去办的,签的也是我的名字,我想请问这十万元可以作为我的婚前个人财产吗?关于”出资人”这个概念应该怎样判定呢?出资证明又是指什么呢?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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