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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不过,登记离婚有三个...
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法律管辖,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可到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双方均离开居住地的,到被告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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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有两种途径: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或者到法院诉讼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你们两地分居,住所不在一地,根据“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若男方起诉离婚,则他应当向女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而不能向他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同样,若女方提起离婚,也只能向男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
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分居,一般是指一家人分别各自生活,是指一对男女在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名义上为夫妻,实际上却分开两地居住。一般多指准备离婚却不愿舍弃婚姻所带来的好处或是异地工作生活的夫妻生活方式。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又叫做登记离婚或两愿离婚,意思是在双方根据《婚姻法》同意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在民政机构办理离婚,是当今离婚方式的其中一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区别在于:(1)协议离婚的程序较起诉离婚简单、方便。(2)由于协议离婚是建立在当事人都自愿并且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所以当事人更愿意自觉遵守离婚协议里的条规。(3)协议离婚可以很好的缓解让昔日夫妻反目成仇的局面。既然有离婚条件那也会有不准许离婚的条件,那么只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法院将不予以离婚:(1)军婚的。(2)女方还在孕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4)法院判决夫妻感情尚存的。协商离婚需要夫妻到民政局办理,那么若夫妻分居该怎么办理协议离婚:夫妻分居两地并双方都自愿离婚,跟据《婚姻登记条例》里的相关规定,夫妻应有其中一方到另一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当然若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则只能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到另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婚姻关系。如果因此不愿起诉,那么夫妻间的婚姻关系还是有效的,不会因双方分居而撤销,因此若在这期间便与他人同居,属于非法同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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