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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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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山东省计生政策生育子女,不管是一孩还是二孩,女方都在享有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基础上,另外再享有60天产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医保中心的报销制度与医保中心基本一致,只是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在其出院后与其他费用统一办理的,报销金额是按照单位工资基数来定,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女职工,单位有责任继续为其上生育保险。 如果生二胎的话,报销时就必须提供《长效节育证》。其工作人员表示,除了生育费用外,第一次生育津贴能领四个月,第二次领三个半月。办理期限为产后九个月内。 产妇住院期间的费用是直接与医院签订协议的,入院前必须到医保中心提供准生证、怀孕证明和单位盖了章的备案表等进行登记。出院后可拿着产检时的相关单据报销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及申请生育补贴。其中,生育津贴是按不同情况累加形成的,有没有《独生子女证》不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只不过有该证的生育津贴累加可领六个月,没证的最多能领四个半月,二孩同样能领四个半月生育津贴。原则上办理报销的期限为顺产半年内,剖宫产八个月内。
根据《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政府令第115号)规定: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一)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三)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不满8周流产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根据规定:二胎生育津贴为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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