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的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人的、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财产遗嘱公证的程序具体如下: 1.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遗嘱继承公证手续: 1、当事人申请遗嘱继承公证时,应向公证处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的产权证明; 3、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等材料,经公证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出示公证书。《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起草遗嘱,公证人员代拟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