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离婚冷静期已经在通过的民法典引入,2021年1月1...
离婚冷静期目前并没有正式实施。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新规定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2、离婚冷静期,一般是指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夫妻就离婚反悔的期限。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目前还没有实施。如果夫妻情感破裂,也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法院会作出判决。夫妻双方均可以提出离婚,先后提起离婚,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无必然联系。如双方协商一致的,可直接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如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拨打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离婚冷静期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的时候就会开始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0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