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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
我是吉安市的律师,判刑根据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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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及其他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其具体的判刑与滥伐林木数量有关,相关规定如下:滥伐林木10立方米以上不满50立方米的或者滥伐幼树500株以上不满2500株的,属于“数量较大”的情形;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的或者滥伐幼树2500株以上的属于“数量巨大”的情形。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构成滥伐林木罪既遂,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既遂的量刑:犯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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