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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精神损害赔偿,又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
案情: 2008年10月,因吴某侵害了吕某的名誉权,经过法院判决,吕某获得了2万元的精神损失费。今年1月份,吕某的丈夫章某因借王某现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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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因为受害人的过错而免除人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第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精神损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精神损害赔偿,又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非法侵害而造成的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赔偿。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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