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兜售正规发票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 《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仅限于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
将捡到的钱包送回,有权得到悬赏广告中的报酬。张贴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中约定的行为的,属于承诺。要约一经承诺,若无其他效力瑕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从主观上来看,一方显然有损害名誉的故意;客观上,一方的行为确实造成了包括升迁因此落空在内的名誉损失;再则,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的规定,具有违法性;并且这种违法行为与另一方的名誉损失之间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据此,应当认定,一方的行为构成侵害名誉权。 1、《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40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分别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如果文爱的内容涉及淫秽等词语,就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1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