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知道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管制、处罚金的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提供书号的,按照预付款的规定处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既遂量刑: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知道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并提供书号的,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3、需要注意的是,成立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应当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第一,构成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违反国家书刊出版管理法规为前提,没有违反前述法规的,不犯本罪; 第二,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故意不犯本罪,对此格外留意;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往往是新闻出版部门的管理人员或者单位。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行为构成《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