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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比如公司章程、...
一般来讲只有当事人自身能力无法取得该证据,这些证据由相关单位留存,且这些证据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那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需要递交书面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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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接受审查。(一)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接受保释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接受保释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拘留期满,案件未结束,需要接受保释审查。等待审查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以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五)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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