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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一审程序中,刑事被告人未认罪认罚,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酌情从宽处罚。但从宽幅度原则上要从严掌握,与一审程...
在刑罚的量刑过程中,被告人有权适度地降低刑罚负担。若被告人具备法定减刑情节,并自愿承认犯罪事实并接受刑罚处罚,则需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及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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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不加刑是基本原则,其前提是一审判决的定性正确。如果,一审判决的刑罚超出法定范围的,二审可以直接改判。但是,不能加重一审判决的刑罚。同案多人,有的上诉,有的不上诉的话,二审时都必须全案审理,此时,“上诉不加刑”原则不适用于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因此,同案犯被告人中有上诉的,其他不管服不服一审判决,建议也都上诉,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上诉理由可以是“不服一审判决太轻、或者太重”,什么理由都无妨,只要上诉都可以保障“上诉不加刑”的。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或获得减轻处罚判三年以下的,同时符合其他缓刑条件的,有希望判处缓刑。 《刑法》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审能不能改判、如何改判,最关键取决于一审判决。改判并不是那么简单轻松的事情,这里涉及到极为严肃的法律问题。只有一审判决错误,二审才会改判或发回重审。《刑诉法》规定对上诉案件的处理: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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