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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的,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中止执行,等到...
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的,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中止执行,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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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1、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对方没有偿还能力的,法院可以采取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如果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则中止执行,等到发现对方有财产时,当事人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律意见】一般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获得新的财产或法院掌握被执行人新的财产线索后,方可恢复执行,作为申请执行人,要积极收集相关线索提供给承办法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另外该规定第104条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执行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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