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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事项对于不同当事人的行政复议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的行政决定而确定。如果不同的当事人属于同一个行政决定中的共同当事人,共同当事人应当一同...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未改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撤回复议申请;二是申请人在专利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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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同的当事人不属于同一个行政决定中的共同当事人,没有共同的权利与义务,不同的当事人应当根据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各自申请行政复议。这样的情形下,属于不同的行政复议,不是重复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当事人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这个期限自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而不是从复议机关对其他当事人作出复议决定之日开始计算。
很多人不清楚同一事项反复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来说是同一事项对于不同当事人的行政复议问题,应当根据不同情形的行政决定而确定。如果不同的当事人属于同一个行政决定中的共同当事人,共同当事人应当一同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共同当事人没有一同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当通知其他没有申请复议的当事人,复议决定应当送达包括没有提出复议的当事人在内的全体当事人。此时,复议决定对全体当事人生效,即使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也不能再提出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共有四种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23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发布者任海全律师,1999年从事律师工作,是《律师业务工具》系列软件开发者。现为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律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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