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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
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应人员所在的XX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了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由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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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退伍军人民政部2018年优抚标准是:由镇(办)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解决;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给予门诊医疗补助等。 2.优抚的审核、审批流程,由县民政部门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体检,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报上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3.材料审核。对乡镇(企业单位)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认真核对把关。符合条件的,填写《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体检表》进行体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组织体检。县民政局由专人负责组织申请人到中心医院体检,县中心医院应组成会诊小组(至少3人)核对体检者照片和本人是否一致,安排体检并出具结论,按要求填写《申请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体检表》(附各项客观检查报告)三名会诊小组成员签字,加盖医院公章。 5.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负担。对诊断结果不符合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将相关材料由县民政局逐级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6.实行公示。县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在申请人村(企业单位)委会进行,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致病时间、地点、致病部位体检结果(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除外)将要享受的待遇等。经公示后没有问题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市级民政部门。对公示中有群众反应的,要认真调查核实,作出处理。 7.上级民政部门审批。对认定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核发《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证》(贴本人照片),不符合条件的,填写《不予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决定书》并说明理由,连同其他有关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
办理费用:不收费;网上查询: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du.gov.cn/chengdu/;办理材料:1。《户籍申请表》2。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3、《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或军人身份证或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身份证编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军队退役人员进入成都市户籍联系函》(原件);5、省民政部门出具的《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提供)(原件);6、省民政部门出具的《复员干部接收通知书》(复员干部提供)(原件);7、1寸近期安装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8、配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配偶入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9、父母或岳父母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或岳父母入户提供);10.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合法固定居住证(配偶入户提供);11、集体户口内页和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2、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复印件);13、3、回原件)。还需提供:(1)本市注销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提供直系亲属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首先,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三,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这笔费用是为其雇请护理人员的一项生活补助费用;第四,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困难,2009年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时,已明确了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经费标准、来源等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归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解决了多年来残疾退役士兵有房住但无产权的问题,照顾了他们的利益。同时还强调,如果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的,将资金按标准发给本人,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样化解决住房问题;第五,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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